1、 1辉县市洪洲社区排水管网工程施工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辉交建 2017DZB014招 标 人:辉县市洪洲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七年七月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总 则 .82 招标文件 .103 投标文件 .114 投 标 .135 开 标 .156 评 标 .157 合同授予 .16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69 纪律和监督 .17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8第三章 评标办法 .21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评标方法 .202、评标程序 .2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41.通用合同主要
2、条款 .242.合同附件格式 .243.专用条款 .244.质 量 .245.工 期 .24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25第六章 图纸 .26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规范 .27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28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 .30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2三、投标保证金 .34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5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6六、施工组织设计 .36七、项目管理机构 .44八、资格审查资料 .46九、其他资料 .483第一章 招标公告辉县市洪洲社区排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辉县市洪洲乡人民政府的辉县市洪洲社区排水管网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
3、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辉县市洪洲社区排水管网工程;2、项目编号:辉交建 2017DZB0143、项目地点:辉县市洪洲社区;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6、市场预测价:127.649847 万元7、计划完成工期:80 日;8、质量要求:合格。9、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1.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
4、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按否决其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7月 21日到 2017年 7月 27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5:00-18:00 到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报名
5、室(辉县市学院路北段)报名及购4买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售价为 300 元,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售价为 3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5.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以下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5.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1.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书;5.1.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 8月 17日 9时 00 分,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第 2开标室。2、 逾
6、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等网站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辉县市洪洲乡人民政府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辉上线联系人:张先生电 话:15670576800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郑洲市中原区冉屯北路 9号中机工程大厦 7层和 9层联系人:裴先生电 话:0373-2412472 日期:2017 年 7月 21日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
7、称:辉县市洪洲乡人民政府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辉上线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670576800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郑洲市中原区冉屯北路 9号中机工程大厦 7层和 9层联系人:裴先生 电 话:0373-24124721.1.4 项目名称 辉县市洪洲社区排水管网工程项目1.1.5 建设地点 辉县市洪洲社区内1.1.6 建设规模 排水管网4060米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1.3.2 工 期 80日 1.3.3 质量要求 合格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8、1、投标人资质要求: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1.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按否决其投标。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
9、受1.9.1 踏勘现场 不召开,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自行勘察本工程现场1.10.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天前1.11 分包 不允许 6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发出的书面答疑或补充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天前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4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60日历天3
10、.4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缴纳方式:投标人须选用电汇、转帐支票、网上银行形式之一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提交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账户户名: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账户账号:4107 3801 0120 0039 01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支行开户银行行号:3134 9887 3807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人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保证金。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交由本项目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交款凭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附入投标文件。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单位盖章,法定
11、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3.6.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 副本 4份 U 盘电子版本 1 份3.6.5 投标文件制作、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其它装订方式。电子文档单独装订。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招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具体密封要求: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电子版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第 2开标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7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
12、17 年 8月 17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第 2开标室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7.3 履约保证金金 额:合同中标价的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67057680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招标代理报酬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和发改办【2003】857 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由中标单位支付。2、招标控制价:127.649847 万元3、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工程量清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3、(GB50500-2013)等现行相关规定编制。4、付款方式: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 50%,依据相关部门竣工评审结论,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 95%;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经复验合格后付清余款。81总 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1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
15、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9(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中标服务费。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踏勘本工程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
17、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
18、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