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惠州市惠阳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 号)省安委办关于在全省范围类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0846 号)精神, 结合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行动目的和总体要求通过开展深入持久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以下简称“百日行 动” ),进一步促进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 隐患治理年” 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人民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
2、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 30 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实现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开展“百日行 动” 是我区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 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对实现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具有重要作用,各镇(街道办,经济开发区、下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行动” 的重大意 义,切实做到2“三个结合 ”,即:督 查专项行动与安全生 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相结合,与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相结合,与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实现“三个 100” ,即:区对镇的督查率达到 100,镇对村(社区
3、)的督查率达到 100,企业开展隐患自查率达到 100。二、督查内容和实施部门此次督查行动采取各级自查与上级督查、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的方式同步进行。区安委办负责注重开展全省综合督查行动并协调指导各类督查活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区直部门分别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镇人民政府相应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的具体内容如下:一一一 综合督查的内容。1.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二是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合理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情况;三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纳入
4、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情况;四是镇安全监管机构设置情况;五是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投入使用情况;六是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强化源头管理情况;七是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情况;八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以及重大危险3源监控等情况。2.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控制情况。重点督查安全生产“ 隐患治理年 ”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情况;二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消号制度落实情况,尤其是 2007 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发现尚未整改的重大隐
5、患整改消号情况;三是全面排查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并在汛期来临之前落实除险加固措施或完成治理工作情况。3.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是今年一季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进度情况;二是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报告建档制度的通知(粤安20084 号)情况;三是本地区、本部门去年以来发生的死亡 1 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以及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4.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打击“三非” (非法生 产、非法经营、非法建
6、设)情况。(二)专项督查的内容。主要检查相关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4法律、法规、规章及规程标准等情况,具体包括:1.非煤矿山专项督查:由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在露天矿山推行中深恭爆破开采技术情况;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立及管理情况;尾矿库专项整治,防洪、防垮坝等措施的落实情况等。2.危险化学品专项督查:由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油(气)站、危险化学品零售(批发)企业和专业仓储企业、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新建和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7、情况,反“三 违” (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工作开展情况,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防火灾、防雷、防静电、防爆炸、防泄漏、防超压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烟花爆竹批发仓储企业、零售网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3.道路交通专项督查:由区公安交警大队与区交通局分别组织实施。交警部门重点督查剧毒物品、爆炸物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准运制度执行情况;规定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等相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加强路面监控,查处机动车(含拖拉机)超速、超载、不按线路行使、无牌无证以及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查处路面危险货物违规转卸载行为情况;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交通部门重点5督查运输企业
8、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路危险路段以及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道路旅客安全运输情况;道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情况;源头治超情况等。4.水上交通专项督查:由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沙石运输船、施工船专项整治情况;并对“防船舶碰撞、防泄漏” 专项 整治活 动情况开展“ 回头看 ”。同时督查船舶安全设备配备情况;航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城乡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情况;低质量船舶专项整治情况。5.建筑施工专项督查:由区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堕落等三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督查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市
9、政桥梁、隧道和轨道交通工程,工业园区、开发区工程,城乡结合部的村镇建设工程以及外地区经营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安全防范情况;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平安卡” 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6.消防安全专项督查:由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 “三合一” 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场所、文物古建筑等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及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等情况;建筑工程消防设6计审核、验收情况等。7.涉爆安全专项督查:由区公安治安大队和区经贸局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公安治安部门重点督查涉爆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情况
10、,涉爆重点人员监控情况,涉爆可疑场所和非法矿点排查情况,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和燃放安全监管情况,非法爆炸物品收缴以及销毁情况等。经贸部门重点督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8.水利专项督查:由区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水利等防洪防风工程尤其是在建重点工程度汛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病险水库治理和中小型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大河断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9.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专项督查:由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无证勘查采取、以采代探、越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督促矿山企业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治理,并
11、指导监督矿山企业制定落实防灾应急预案的各项防灾减灾措施。10.商场、市场、酒吧安全专项督查:由区工商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的情况;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相关部门审批手续情况;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7全出口的数量、宽度,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等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 11.公共娱乐场所、网吧等场所安全专项督查: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企业的相关部门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1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的情况;疏散楼梯是否设置封闭楼梯间或者防烟楼梯间、容纳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 12渔业船舶专项督查:由区海洋渔业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取得合法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船登记证书情况;渔业船员配备和适任情况;渔业船舶通信设备、信号装置、救生设备配备情况;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等。13特种设备专项督查:由区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索道缆车及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14农业机械专项督查:由区
13、农机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管理情况。15旅游安全专项督查:由区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旅游景区(景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816环保安全专项督查:由区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废弃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性物品处置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17学校安全专项督查: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18医院安全专项督查: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19监狱、劳教场所安全专项督查:由区司法局负责统一协调,监狱、劳教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监狱、劳教场所安全隐患
14、排查治理情况等。20民政福利院、敬老院安全专项督查:由区民族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福利院、敬老院等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1中央、省、市和驻惠阳企业专项督查:由中央省、市、驻惠阳企业和财政局国资办分别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等建设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预案、安全投入、 “三同时” 制度 执行、员工培训等落实情况;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开展“隐患治理年”行动情况等。22电力安全专项督查:由区供电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保证迎锋度夏电力安全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机械设备损坏,9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
15、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网络与信息安全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情况;23.由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专项督查:由区气象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做好干旱、洪涝、风雹、高温、雷电、寒潮、连阴雨等自然灾害对生产安全造成影响的预报排查整治以及对生产经营场所的防雷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检测的工作。其他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和单位的专项督查由相关部门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特点,特订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各镇、各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施,增加督查内容。三、时间安排和督查方法(一)时间安排:在各地开展自查、督查的同时,从 4 月下旬开始至 7 月 31 日,区政府将组成由区安全监管局、公安分局
16、、监察局、气象局和总工会等部门领导带队的 3 个综合督查组分赴全区 9 个镇开展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每个组负责 3个镇,对每个镇督查的时间不少于 10 天,督查不少于 1/3 的村(社区),重点企业不少于 10 家,时间持续 3 个月。各督查组必须一抓到底,切实加大力度,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区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建设、经贸、气象、海洋渔业、国土资源、水利、农业、质监、电力、旅游、卫生、教育、民政、司法、国资等部门也要于同期组织若干个由领导带队的专项督查组10分赴各镇(直属单位)开展督查行动,督查内容由各有关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二)督查方法:一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所督查镇人民政府或
17、相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二是深入实际,现场督查。深入基层和厂(矿)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除按计划进行检查外,还要随即抽查一些企业和单位,通过实地检查,正在掌握基层和企业安全工作实情。三是座谈交流,听取意见。适当组织召开由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一线工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想法,帮助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四是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现场执法,责令整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五是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在督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并报送区安委办,加以推广。六是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督查过程中,督查组要适时向督查地人民政府通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政府成立区安全生产百日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