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谈判文件0环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购置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项目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谈判文件编号:FJAHQY-2017-CG43 项目名称:环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购 置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项目 委托单位:环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一七年八月 1目 录第二章 谈判须知 .8一、总则 .8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9三、谈判响应文件 .10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3五、签订合同 .15第三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7第四章 评审程序及成交办法 .20一、总则 .20二、评审程序 .20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22一、
2、合同格式条款 .22二、政府采购合同 .29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31一、谈判承诺书 .31二、谈判函 .32三、谈判报价一览表 .33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34五、相关附件 .35六、商务响应说明书 .40七、谈判方案说明书 .412环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购置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环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委托,对环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购置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FJAHQY-2017-CG43 二、谈判内容: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 台三、采购预算金额
3、:¥85 万元(大写:捌拾伍万元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3.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开户许可证(原件); 4.具有自本公告之日起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本项查询结果告知函; 5.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原件); 6.2015、2016 年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原件); 7.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时间:从 2017 年 8 月 31
4、日至 2017 年 9 月 1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北京时间)。获取地点:环县紫冠嘉园 2 号楼 1 单元 11101 室。获取方式:自行获取。六、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时间:2017 年 9 月 8 日下午 15:00 (北京时 间)庆阳市西峰区广场南路与安化西路交汇处宏瑞酒店三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 件,逾期不再受理。 谈判时间及地点:2017 年 9 月 8 日下午 15:00 在西峰区宏瑞酒店三楼会议室。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环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联系人:徐 玲 玲
5、 联系电话:13830436766地址:环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慕丽 联系电话:0934-4424678地址:环县紫冠嘉园 2 号楼 1 单元 11101 室八、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开 户 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甘肃庆阳分公司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庆阳分行营业室帐 号:6623 0106 5620 6000 10 缴纳方式:电汇谈判保证金金额:¥15000.00 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九、是否 PPP 项目:否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2017 年 8 月 26 日 4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 规 定1项目
6、名称和编号:名称:环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购置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项目编号:FJAHQY-2017-CG432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 环 县 妇 幼 保 健 计 划 生 育 服 务 中 心联系人:徐 玲 玲联系电话:138304367663招标机构信息: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环县紫冠嘉园 2 号楼 1 单元 11101 室联系人:慕 丽联系电话:0934-4424678 4资金来源 :业务费列支项目预算:85 万元5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3.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开户许可证(原件);
7、4. 具有自本公告之日起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本项查询结果告知函; 5.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原件); 6.2015、2016 年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原件); 7.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6 投标语言:中文7 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8 投标报价货币: 人民币59竞争性谈判报价要求:1.供应商在报价文件里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包括有条件的折扣) 。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了
8、选择方案或报价的,其投标资格将被拒绝。2.被谈判的供应商只能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10报价范围及说明: 1.指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来回运输费、安全费、安装调试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2.本项目总报价是指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内的数量报价的总合计价。3.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服务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全部费用。11投标保证金金额及交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万伍仟元整( :15000.00 元)(3)接受投标保证金银行信息 开户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甘肃庆阳分公司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营业部 账号:66
9、23 0106 5620 6000 10 缴纳截止时间 2017 年 9 月 6 日 17 时(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并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简称及项目编号,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发至 邮箱以备核查,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付:(1)投标保证金的退付:未中标供货商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供应商保证金在项目完成经验收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2)投标保证金不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处理。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10、内撤回其报价文件的;(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的;(3)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且开标前 24 小时之前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612谈判报价文件递交份数、时间、地点:(1)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3 份,电子文件(U 盘)1 份,所有文件递交后将不予退还。(2)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9 月 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3)递交地点:西峰区宏瑞酒店三楼会议室。13谈判时间、地点
11、:时间:2017 年 9 月 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峰区宏瑞酒店三楼会议室。7第二章 谈判须知一、总则1. 适用法律、法规1.1. 本次竞争性谈判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规。2. 资金2.1. 本项目的资金属于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计划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3. 释义3.1. 采购人:环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2. 供应商:是指按竞争性谈判公告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谈判的供应商。3.3. 成交供应商:指依法确定成交资格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4. 竞争性谈判文件
12、:是指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3.5.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3.6. 服务: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7. 偏离:是指谈判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3.8. 实质性条款:除法律、法规和
13、规章规定外,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用“拒绝” 、 “不接受” 、 “无效” 、 “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 ,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谈判。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3.9. 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4. 供应商资格条件84.1.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
14、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 符合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4.3. 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同一包(标段)的谈判。4.4. 供应商购买了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并非意味着完全满足了合格供应商的条件,一切均以谈判小组审核的结果为准。4.5.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5. 授权委托5.1. 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15、。6. 谈判费用6.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7. 竞争性谈判文件组成7.1. 竞争性谈判文件共分六章,其内容如下: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三章 谈判须知第四章 评审程序及成交办法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7.2.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97.3.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任何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谈判响应文件存在缺
16、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8.1. 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8.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谈判响应文件9. 编制原则9.1.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10. 编制要求10.1. 谈判
17、响应文件应按照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以 A4 版面统一编制。10.2. 对于有特定格式要求的,不允许改动其内容,否则,其谈判无效。10.3. 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应使用简体中文。10.4. 谈判响应文件在加盖供应商公章时,不得使用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公司部门章或分支机构章、授权(谈判、谈判)专用章等代替;否则,谈判响应文件按无效谈判处理。10.5. 谈判响应文件应该用计算机打印,并加注页码,用不可拆卸的胶状方式整册装订牢固,任何塑料夹条、订书针装订或打孔装订的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10.6.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后方为有效。11.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11.1. 谈判响应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各部分的内容如下:商务文件(1)谈判承诺书(2)谈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