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使用性质细类表分 类 说 明 a公路客运 专门从事公路旅客运输的机动车公交客运 城市内专门从事公共交通客运的机动车出租客运 以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将乘客运载至其指定地点的机动车旅游客运 专门运载游客的机动车租 赁 专门租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以租用时间或者租用里程计费的机动车教 练 专门从事驾驶技能培训的机动车货 运 专门从事货物(危险货物除外)运输的机动车营 运危化品运输 专门用于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警 用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用于执行紧急职务的机动车消 防 公安消防部队和其他消防部门用于
2、灭火的专用机动车和现场指挥机动车救 护 急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用于抢救危重病人或处理紧急疫情的专用机动车工程救险 防汛、水利、电力、矿山、城建、交通、铁道等部门用于抢修公用设施、抢救人民生命财产的专用机动车和现场指挥机动车营 转 非 原为营运机动车,现改为非营运机动车非营运出租转非 原为出租客运机动车,现改为非营运机动车运送幼儿(幼儿校车)用于有组织地接送 3 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上下学的 7 座及 7 座以上载客汽车运送学生运送小学生(小学生校车) 用于有组织地接送小学生上下学的 7 座及 7 座以上载客汽车运送中小学生(中小学生校车)用于有组织地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小学生和初中生)上下学的 7 座及7 座以上载客汽车运送初中生(初中生校车) 用于有组织地接送初中生上下学的 7 座及 7 座以上载客汽车a 非营运机动车没有对应细类的,使用性质确定为“ 非营运”。除使用性质确定为“非营运”、“营转非”、“出租转非” 以外的机动车,为生产经营性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