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航次租船也叫航次租赁或程租,是指出租人提供船舶,在约定的港口之间,运送合同约定的货物,进行一个航次或数个航次的租船方式。船舶的经营及经营费用均由船东自己负责,只向租船人收取定额的运费。出租人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的可以是整船,也可以是部分舱位。为一个或几个连续航次的租船合同。其性质是。出租人虽然出租船舶,但仍保有对船舶的控制,负责配备和船员,并组织营运。承租人租用船舶的目的是运输货物。航次租船合同具有以下特点:合同规定除装卸费由某方负担外,船舶的全部开支由出租人负责。运费按船舶实际装载货物吨数计算,或者拟定一个包干运费。合同定有装卸期限和延滞、速遣条款。实际装卸时期超过期限,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装卸提前完成,则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速遣费。关于出租人运输货物责任,大多数租船合同采用目前国际通行的统一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又称)或维斯比规则的规定。航次租船合同有各种标准格式,通常采用的有和协会制定的“”合同和北美粮谷租船合同等。定期租船合同出租人将船舶提供给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限(数月至数年不等)内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