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税收征管问题及对策一、交通运输业经营现状由于车辆的安全管理等因素,交通运输部门对营运车辆的管理模式不统一。部分个体运输户未取得运输许可证,需挂靠至具备运输许可证的企业方可取得营运资格,主要是考虑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的追偿问题。而不论是运输企业还是其他企业只要拥有一辆以上营运车均可取得营运证,因此,目前实现运输的车辆主要有三种:一是运输企业自行购买的车辆;二是个人购买挂靠至运输或工业企业车辆;三是个体运输户为不需要或可不要运输发票的企业或项目提供运输的车辆。(一)陆路运输公路客运情况1、XX县客运公司有3户,共有车辆161台,其中18台为安顺户头,143台均为个体运输户挂靠公司,小型面包车32台,中型客车111台,小型车按100元/月交纳税款(含所有税费);中型车按17元/座/月,每台车按17座计算(除驾驶员和服务员)交纳税款,营改增后按如下计算公式进行国、地税税款划分:营业额=收取的税费总额4.9100国税增值税部分=营业额3%2、XX县出租车客运公司2户,共有车辆169台,均为个体运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