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树兜第二职工食堂管理办法(暂行)讨论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办好院树兜第二职工食堂(以下简称“第二食堂”),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为我院职工优质的就餐服务,根据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第二食堂是实行内部核算的、不对外经营的职工用餐场所。第三条 第二食堂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服务第一,满意为本”的方针,为院职工提供健康、安全、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提供良好餐饮环境和条件,增强内部管理活力。第四条 第二食堂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一)坚持非盈利性原则。第二食堂不对外营业、不承包或变相承包给个人或公司进行盈利性经营。(二)推行“半包服务”管理模式。由我院通过劳务招投标,并与劳务承包方签订劳务承包合同。由我院负责采购食材原材料,食材原材料由我院遴选指定的配菜公司、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我院自有农产品基地(工程化实验室等)按略低于市场价格配送。劳务承包方指派的后厨团队负责菜品制作并按就餐人数及标准完成加工及相关现场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