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一、总则第1条 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 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主要项目如下:1施工作业(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通信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2维修作业维修作业应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