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金塔镇九年制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体现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窗口。为了加强对学生的住宿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学生品德健康发展,创建文明、整洁、舒心、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确保学生宿舍有一个正常的生活秩序和良好和休息环境,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局有关学生住宿的规定和要求,以安全、安静、卫生的管理标准为目标,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以下规定。一、住宿生资格审查的规定1.学生在校住宿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经政教处审批,符合学校规定的住宿资格方由可住校。2.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与学校签订住校生协议,自觉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若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的教育处理。3.学期中途退宿的,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家长同意,班主任、宿管员签署意见,经政教处审查后方可搬离宿舍。二、住宿生请假的规定1.请假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正规假条,交宿管员登记备案。凡不请假,无故不住宿,按缺旷处理。 2.周一上午不能按时返校住宿的,须向班主任电话请假告知。待来校后补交有家长签字的书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