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山东星诺世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拟以位于华龙路1825号嘉恒大厦2-1305室的房屋(面积: 平方米)登记作为本商事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本商事主体及全体投资人郑重承诺如下:1、本商事主体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如真实情况如与陈述不符,视为提交虚假材料,愿意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纠正及行政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2、本商事主体已知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规定;3、如所申报的经营场所法定用途属于住宅的,已知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规定;4、如依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