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停车场委托管理协议甲方: 清远市源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广州长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停车场委托管理合同由上述各方于2017年5月15日在清远市订立。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场委托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管理事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管理甲方拥有所有权的广发银行大厦地下负一层、负二层停车场及室外露天停车场。乙方也愿意接受委托,并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经营管理好上述停车场。2.大厦地下负一层、负二层停车场共有378个小车位、室外露天停车场共有44个小车位、3个大车位,对此双方予以认可。 第二条委托管理期限: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合同期由2017年5月15日至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同步终止。 2.本合同到期后,双方就合作事项重新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第三条委托管理费用: 1.甲方同意于合同生效日起计到合同期满,每月室内按378个小车位,每车位150元的标准,每月露天按44个小车位,3个大车位,每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