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1.1 为了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保证城市规划的依法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导则。(以下简称技术导则)1.2 兰州市中心城区内的城市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城市规划管理及各项建设工程均应符合技术导则,但城市居民私房翻建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除外。1.3 在兰州市规划区内编制城市规划,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所涉及的各类图纸应使用经国家批准的兰州市统一的平面坐标系统和基准高程。1.4 规划项目布局应遵循显山、露水、增绿和节地、减排、宜居的原则,按照有关城市空间特色规划的规定,加强对视线通廊的控制,突出城市空间特色,体现城市山水风貌和历史文化特色,创造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1.5 城关中心区、七里河中心区规划和建设应实行“抽疏”战略,与人口疏解、功能提升、环境改善和景观优化相结合,增加公共绿地和公共空间,控制建筑容量,改善城市交通,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增强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