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分包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一、 总则(一) 为了科学、全面评价劳务分包商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效果,进一步培育优质资源,公司现对原劳务分包企业月度考核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劳务分包商信用等级分级管理规定进行修订。本办法试行后,原管理规定作废。(二) 劳务分包商的考核分为项目月度考核、经理部/区域公司、公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三) 本办法中的质量考核表格主要适用于土建公司劳务分包商考核。安装、钢结构、基础三个专业公司可结合本专业管理特点,修订、完善质量考核表格。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劳务考核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审批、备案。二、 项目月度考核(一) 考核机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经理、项目书记为副组长的劳务分包考核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施工员、质监员、安监员、材料员、预算员、劳务员组成。(二) 考核方式:项目经理部相关岗位人员结合自身分管业务对劳务分包当月的履约质量进行考核。(三) 考核时间:每月18日开始,20日考核完成。考核区间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其中实测实量以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