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全成本核算管理实施细则为提高医院成本管理水平,强化成本意识,规范医院成本核算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反映医院成本信息,结合财政部及卫生部印发医院会计制度及医院财务制度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成本核算实施细则。一、医院成本核算实行院长负责制,在院长委托下由财务科成本核算员直接负责。二、医院成本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历史成本原则:医院成本必须正确反应医院前一时间段实际发生的经济资源耗费,成本计算应当按实际发生额核算成本,不得以估价成本、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2、可比性原则:医院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提供相互可比的会计核算资料。3、一致性原则:医院存货计价方法和成本分摊基础一经确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改变,以保证科室成本核算的稳定性。4、会计分期原则:医院的酿成核算期间应与会计核算期间、统一期间相互一致,保证统计信息和财务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为科室成本确定分摊依据。5、重要性原则:对主要费用、主要部门要采用详细方法进行分配计算。对于一般费用和部门,对成本影响不大的可以合并简化计算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