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五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协商解除的法律特征:1.双方当事人具有平等的解除劳动合同请求权,双方都可以主动向对方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请求;2.必须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而达成协议,才可以解除合同;3.不受合同终止条件的约束;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法定解除1.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上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必须履行法定的通知程序,没履行属于违法解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赔偿责任。(2)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