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化工装置检修作业监护人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监护人对作业过程的保障作用,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防止发生事故,作业监护人管理制度(试行),结合上级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一、总体要求1.本制度适用于各分厂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开展的各项特殊作业的安全监护管理。2.各分厂应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对本分厂各类特殊作业的安全监护管理进行细化,可以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强化作业过程管理。二、监护人资格确定(1) 监护人条件1.经过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具备独立上岗能力。2.能够准确辨识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熟知本岗位工艺流程、设备操作方法,并有能力采取相应的预控措施。3.对作业环节可能导致的影响有预判能力。4.监护人必须有本岗位2年以上工作年限,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且责任心强,对作业人员的“三违”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并有效纠正。5.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理能力。(二)资格认定及相关要求1.分厂负责确定符合安全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