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共区域场地出租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商场出租行为,保证服务质量,保护出(承)租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商贸城(以下简称商场)所属公共区域,公共区域是指商场正常营业面积中的非商户租用区域。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场地租赁,是指出租方向进入商场进行商品交易或宣传的单位、个人或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出租公共区域内一定的场地,并提供一定的摊位设施、工具设施以及服务等并收取费用。第四条租赁区域仅作为宣传品牌活动之用,承租方不得有任何的商业经营行为,如擅自发生经营行为,出租方将对其追究责任,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第五条 出租场地,应当事先对承租方的经营资质进行必要的审核,包括经营主体资格、资金状况、经营规模、管理能力、服务水准、是否因违法受到查处的情况等。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协议。协议中除租赁条款外,还应设定安全、卫生、服务、环境、人员培训、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涉及公共利益及守法经营方面的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职责。第七条 出租房与承租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