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医院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一、指导思想根据医院管理委员会以及坚持“回归医疗本质”的办院宗旨,医院积极推进院长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完善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探索建立院长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院长“选拔、任用、考核、薪酬、奖惩等制度”的工作要求,结合东莞市计生卫生局在全市全面推行各类医院关于 “医疗质量及医疗服务评价”的工作要求,完善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医院建设,有利于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有利于促进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二、目标管理院长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每届任期原则上为五年,届满后按院长管理权限重新推荐任用;对任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医疗事故和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受任期原则限制。(一)目标设定。届满前1个月内,由医院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各项工作和医院发展实际,初步制定下一任期目标任务,并提交医院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委员会审定。任期目标必须具有战略性意义,主要是根据东莞市计生卫生局和东莞市社会保障局总体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和发展需求,提出任期内医院各项重点工作的近、远期发展规划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