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京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稿)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各项扑火准备,科学制定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火灾造成的损失,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工作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处置暂行规定江苏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江苏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南京市森林消防条例等。(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南京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四) 工作原则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应坚持“统一领导、多方协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各区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较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市级人民政府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