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贵阳市云岩区圣源学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全力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有效防范各种安全稳定事故、事件(统称事故)的发生,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严肃追究安全稳定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区政府、教委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责任追究的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二)坚持有责必究、处罚适当的原则。(三)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四)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二、责任追究的对象校长、副校长、副书记、班子成员及全校教职员工。三、责任追究的权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的教职员工实行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进行。四、责任追究的内容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追究,从思想意识、制度职责、管理教育、检查督促、隐患整治等各个环节和过程入手,凡学校班子集体、个人及教职员工因失教、失管、失察、失纠的失职、渎职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