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合同履行方案1、履行原则合同依法成立,经济具备法律约束力。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维护单位声誉。2、履约细则(1)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2)项目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其它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困难时,各部门首先应尽一切努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履行或完成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4)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非己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当我方接到对方的索赔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作出是否认可的答复或提出反索赔,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索赔报告、对账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