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3.2.5环境噪声监测方法本标准规定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一、测量仪器测量仪器精度为2 型及2 型以上的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其性能需符合GB3785 和GBT 17181 的规定,并定期校验(注:现场普查达到型仪器要求,一般现场测量达到型仪器要求)。测量前后使用声校准器校准测量仪器的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 dB,否则测量无效。声校准器应满足GBT 15173 对1 级或2 级声校准器的要求。测量时传声器应加防风罩。(快慢档要求视周围主要声源而定)。二、测点选择 根据监测对象和目的,可选择以下三种测点条件(指传声器所置位置)进行环境噪声的测量: a)一般户外 距离任何反射物(地面除外)至少3.5 m 外测量,距地面高度1.2 m 以上。必要时可置于高层建筑上,以扩大监测受声范围。使用监测车辆测量,传声器应固定在车顶部1.2m 高度处。 b)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外,距墙壁或窗户1 m 处,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