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小学 国有资产管理内控制度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学校内部财务工作的行为规范、行为准则,是学校财务工作统一要求、协调行动、健全网络的依据。按照财政部、国家教委中小学财务制度及区教育局的有关要求,根据量力而行、勤俭办校的精神,为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一、预算管理:1、学校应按上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2、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3、学校的银行存款帐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并在区教育局结算中心统一管理监督之下。任何部门均不得私设“小金库”。4、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二、收入管理: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