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外国法制史学习心得 通过外国法制史的学习,使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外国法制史是对世界法律发展的追根溯源,是一部完整的世界史。法律在世界的历史变迁中,不断推衍,逐渐形成两大法系分立的局面,在21世纪的今天又有了相互融合共通的趋势。世界的进步推动着法律不断修正、进步、淘汰。法起源于古代东方法,古代埃及、古代两河流域(巴比伦)、古代希伯来、古代印度为代表的奴隶制法律体系。广义上还包括了进入中世纪以后中古时期法律体系,主要代表为伊斯兰法。大约从公元前3100年起,上埃及国王美尼斯征服了下埃及,建都孟斐斯,开创了埃及早王国的第一王朝。其后埃及发展成一个统一的国家。在军事民主制和部落国家初期是不成文的习惯法,尚无定型的司法制度。随着统一国家的出现,习惯法逐步转化为成文法。在公元前15世纪中叶,阿蒙荷特普三世时期已经产生了成文法典。由于古埃及法处于法律发展的早期阶段,法律与政治、经济、宗教、伦理等关系十分紧密,且具有诸法合体的特色。古代东方法的共同特征有三点:一、神意志宗教与法律制度关系密切。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