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湘潭街夜市业户经营承诺书一、 经营湘潭街夜市管理细则:时间:2013年5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每晚17:30分起至23:00止。双方权利义务:二、 1、大百、小百、水果、冷饮、小吃需缴纳抵押金壹仟元整 (1000元)。大排档需缴纳抵押金肆仟元整(4000元)。2、经营业户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界限、时间、面积及范围经营。如发现提前出市、超面积、超时间经营等,在拍照取证后可根据吉林市城市露天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给予每次罚款50元处罚。多次违规(3次以上),不服从管理者,由甲方清除市场并扣掉全部抵押金。3、露天市场内禁止炭类烧烤。经营小吃、排挡、的业户,必须按经营面积铺设防污层,保持路面清洁并定期进行清洗。4、禁止业户私自接电,如有私自接电,后果自负。5、运送货车不准长时间停放占用机动车道预留时间17:20-17:50,否则拍照取证后,每次罚款¥200元。6、因摊位有限,同一个市场内不得出现一户多个摊位,如果有违规由甲方扣除抵押金并且清除市场。7、经营业户应当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管理,严禁抢占摊位或将经营摊位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