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上五庄镇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 案)一、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上五庄镇妇联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由上五庄镇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执行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四、经县委批准,上五庄镇妇联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11名,按照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10%的规定,提名执委委员候选人11名,差额1名。五、上五庄镇妇联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上五庄镇妇联第三届执行委员会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在汇总各代表团的意见后,由大会主席团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时,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