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娄庄中心学校党总支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根据党章第一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党总支班子成员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这里明确指出党总支班子成员必须编入一个党的支部及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为此特制定党总支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党总支班子成员,是指学校党政领导的正职和副职。即教育工委任命或聘任校级领导。第二条 双重组织生活会指党员干部既参加所在党支部、又参加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第三条 党总支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执行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和党小组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第四条 党总支班子成员必须编入党小组,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党内不允许存在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第五条 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摆脱高高在上的摆脱官僚主义作风,审视自己的思想、工作中的不足,便于改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