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习教师法笔记教师法共十章八十四条,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任用(一)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聘任制度要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任用教师。(二)国家对在学期间免收学费、享受专业奖学金的师范毕业生,实行任教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年。各级师范学校中的定向生、委培生按合同约定执行。二、培养与培训(一)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实施教师的培养规划,保证本地区教师队伍有可靠的补充来源。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或者边远贫困地区教师的培养实行定向招生分配制度。(二)各级师范学校应当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保证完成教师培养任务。国家对师范生免收学费,并实行专业奖学金制度。(三)各地应当设立教师培训的专项经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和计划,保障教师进修培训的权利。教师的进修培训应当根据学校的安排,因地制宜,学用结合,以自学为主,不脱产为主。三、考核(一)中小学教师考核的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