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学生减负教师承诺书 1、认真贯彻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根据区教育局的要求和学校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减负的工作制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2、不得以学科成绩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多用鼓励性评语,激励学生成长。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学生的名次。 3、规范考试。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 4、教师实行集智备课制,加强教研组建设,开展互助合作备课研讨活动。 5、一、二年级学生一律不布置课外作业,小学三年级学生的课外作业量(按学业程度中等学生完成的时间计算)不超过30分钟。 学生在校活动时间不超过6小时,应多组织学生从事一些他们自己感兴趣的活动。 6、教师不得组织小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早自习,可以在学生自习时间和休息时间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