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与义务是密不可分的。权利和义务二者是互相关联的,互相关联即对立统一。同时,它们又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权利和义务不可能孤立存在和发展,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那么在学校教育中,学生的权利与义务也是相统一的。一.学生的权利学生的基本权利是指律赋予学生的在教育活动中享有的权利。根据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学生享有下列基本权利:1.参加教育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这项权利,可以简称为“接受、享用教育的权利”。这是保障学生参加学习、接受教育、享有实质性的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学生的具体体现。它规定学生有权“参加教育安排的各种活动”,其前提是要求教育机构的教育对本机构的学生公开,使学生了解教育计划。学生有权按照教育教学计划的安排参加相应的活动,如本年级本班教师的授课活动,围绕课堂教学所安排的课外活动,包括参观访问、社会实践等。一般情况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计划都是具体、确定的,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学生对照教学计划,即可知道自己有权参加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