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淮 安 市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文 件淮文明办2013 13 号关于认真组织好第二届“江苏最美乡村”推选工作的通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办、各县(区)文明办:近日,省文明办、省委农工办、省农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省广电总台、中国江苏网等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江 苏 最美 乡村” 推选 活动的通知(苏文明 办201315号)。根据通知要求,请各县(区)文明办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认真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参加申报,并认真筛选,择优推荐,于5月10日前报送市文明办。需报送的材料
2、包括:1、申报表,2、10张充分反映乡村美好风貌的电子照片(注图片说明),3、5分钟宣传视频(视频片可延后于5月20日报送)。市文明办已牵头组织市各相关部门单位组成推选活动组委会,负责我市候选村的审核把关、推荐上报、新闻宣传工作。附:省十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江苏最美乡村” 推选活动的通知 淮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4月23日 - 2 -江 苏 省 文 明 办江 苏 省 委 农 工 办江 苏 省 农 委江 苏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江 苏 省 文 化 厅江 苏 省 环 保 厅江 苏 省 旅 游 局新 华 报 业 传 媒 集 团江 苏 省 广 电 总 台中 国 江
3、 苏 网苏文明办2013 15 号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江苏最美乡村”推选活动的通知各市文明办、农工办、农委、建设局(委)、文化局(文广新局)、环保局、旅游局:- 3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展现“美丽中国、美好江苏”生动 景象,加快推进我省城 乡一体文明建设步伐,根据省文明委工作部署,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江苏最美乡村”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活动主题发现最美乡村、共建美好江苏2、活动时间2013 年 4 月10 月3、组织领导活动由省文明办、省委农工办、省农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省广电总台、中国江苏网联合主办。各主办
4、单位领导组成省推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省活动组委会),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文明办活动管理处,成员由各主办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活动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市相应成立由市文明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组成的推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各市活动组委会),负责本地区候选村的审核把关、推荐上报、新闻宣传等工作。4、推选条件以行政村为单位,实行自愿申报。各地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好中选优,重点推荐那些在精神富有、生活快乐、乡风和善、环境美好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且符合以下几方面基本条件的村:1、发展之美- 4 -(1)产业结构合理,产业特色鲜明,形成“一村一品” 现代农业特色产业
5、,经济发展速度超过所在省辖市村平均水平;(2)大力培育新型农民,不断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发展致富能力,劳动力就业充分,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所在省辖市村平均水平;(3)现 代 农 业 体 系 健 全 ,推 进 农 业 适 度 规 模 化 经 营 和 农 业 产业 化 经 营 ,发 展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组 织 ,农 民 入 社 比 例 年 增 5%以 上 ;(4)基础设施健全,服务配套完善,在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方面有一定接纳能力,拥有展示田园风光、生态家园或宜于农事体验的游览观光项目。2、生活之美(1)生活宽裕美满,村民安居乐业,教育、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障水平超过所在省辖市村平均水平
6、;(2)公共设施健全,便民服务、商贸等公共服务场所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生活;(3)村庄主要道路硬化,河塘清澈,村落整洁宜居,村庄环境整治成效显著;(4)农户庭 院 整 洁 有 序 ,村 民 讲 究 卫 生 ,生 活 方 式 文 明 科 学健 康 。3、生态之美(1)规划布局合理,建筑美观质朴、错落有致,体现地域及传统文化特色;(2)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源达标排放,村庄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有完整规范的自然生态保护措施和工农业- 5 -生产污染防治措施;(3)绿化美化村庄,绿化覆盖率达 35%以上,节约和保护耕地,村庄与自然环境协调融合、风光优美怡人。4、人文之美(1)乡风淳朴文明,道德风
7、尚良好,邻里关系融洽,村民勤劳善良,热心志愿服务,关爱老人儿童,文明户、文明村创建活动成效明显;(2)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创业致富,制定有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村企、商铺依法经营,按章纳税,服务规范;(3)文化底蕴深厚,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充分挖掘乡土、历史、人文资源,地方文化品牌有一定知名度;(4)文化活动丰富,文体设施健全,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民俗活动,特色鲜明,吸引力强,村民和游客参与率高。2012 年以来,凡发生影响恶劣的村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刑事案件、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环保污染事件、 “黄赌毒” 丑恶现象、邪教活动等问题及计划生育不达标的,不得列为推选对象。5、推选程序及步骤1 宣传
8、发动(4 月)。省活动组委会下发活动通知,在省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消息,在中国江苏网设立活动专题网页,公布第二届“江 苏最美乡 村” 推选条件和办法。各市活 动组委会做好当地的宣传发动和专题网页链接工作。2 推荐申报(5 月 1 日6 月 10 日)。凡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经当地乡镇、县(市、区)文明办同意后,于 5 月 10 日前向- 6 -各市活动组委会进行申报。各市活动组委会经征求当地公安、税务、计生、工商、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公示后,择优确定 3-5 个行政村,于 6 月 10 日前向省活动组委会报送。3、展示推介(6 月 11 日7 月 31 日)。省活动组委会进行初审,提出
9、第二届“江苏最美乡村” 30 个候 选村名单,在省媒体集中展示候选村情况。4 考察评议(8月1日31日)。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邀请省有关部门、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考察组,对候选村进行实地考察打分;组织候选村进行集中展示介绍,邀请专家、社会公众代表现场打分。5、审核确定(9月1日15日)。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综合各地推选、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情况,提出推荐意见。省活动组委会按照实地考察占40%、专家评审占30%、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意见占30%的比例,研究确定第二届“江苏最美乡村” 当选村。六、工作要求1 加强领导。 “江苏最美乡村”推选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
10、是对各地新农村建设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各市文明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活动摆上重要位置,作为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确保活动取得成效。2 精心组织。各市活动组委会要严格按照推选条件和程序,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切实把那些特色鲜明、群众认可的村- 7 -推荐上来,确保推选出来的村具有典型示范作用,能够充分展现我省新农村建设的丰硕成果。3 加大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短信、户外广告等多种媒体,借助旅游旺季、节假日等有利时机,及时宣传报道活动情况,不断扩大“江苏最美乡村” 的品牌效应。附:1、 第二届“江苏 最美乡村” 推选活动 申
11、报表2、第二届“江苏 最美乡村” 测评表 (附表电子版可到淮安宣传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2013年4月11日- 8 -附1:第二届 “江苏最美乡村”推选活动申报表村名称 市 县(市、区) 镇(乡) 村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具体负责人 联系电话常住人口 面 积基本概况2012 年村集体经济收入2012 年村民人均纯收入所获主要荣誉及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情况- 9 -村情介绍- 10 -村所在地推荐意见 所在乡镇推荐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所在 县(市、区)文明办推荐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市活动组委会推荐意见(盖章)年 月 日省活动组委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说明:1、 “村情介绍”应围绕推选活动主题,介绍村基本情况及特色特点,字数不超过 1000 字;另附 300 字简介供媒体刊用。2、此表作为宣传、推 选的重要依据,请逐项认真填写,做到数据精确(以 2012 年底为准)。3、各市活 动组委会推荐的村需同时提供 10 张充分反映乡村美好风貌的电子照片(注图片说明)、5 分钟宣传视频。4、申报 表由各市活动组委会 统一把关后,一式两份,与推荐表 电子版、数码照片、视频,同时报省活动组委会办 公室。 电话:025-88802683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