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徐州市xx水利工程工程巡查制度(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徐州市xx水利工程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工程运行状况,发现、制止、处理和报告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水事违法行为和环境违法行为,检查督促运行管护及养护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工作落实力度,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特制订本巡查制度。一、一般规定1、按照、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江苏省水行政处罚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工程进行巡查。2、工程巡查范围包括工程管理范围(控制性建筑物上下游200米)和保护范围。3、工程巡查包括设备设施、建筑物河道、运行管护、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安全管理、整改落实情况等检查。4、工程巡查实行分组挂片负责的形式进行。5、工程巡查实行考勤制度,巡查人员应在巡查前签字备案,巡查后应及时整理汇总,并交至指定负责人。6、工程巡查每两周整理编制1期简报,报局分管领导审阅, 并备案。7、工程巡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没有按期完成巡查任务、巡查期间漏项、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二、巡查组织1、检查片区分为三个:丰沛段、城郊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