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急除险过渡措施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F2018102001 号采 购 人: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采购代理单位: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2018 年 10 月2目 录第一部分 报价邀请函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第三部分 报价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 磋商、评审、成交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3第一部分 报价邀请函各(潜在)供应商: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急除险过渡措施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工程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
2、急除险过渡措施项目2、采购预算总金额:本次采购预算价人民币 1381063.76 元为最高限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但低于最高限价 80%的须附有合理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3、地点:汕头市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4、项目主要技术参数及需求:按照工程预算报告书和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施工图设计图纸中内容。5、资金来源:预算资金。二、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3)拟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须具
3、备环保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4保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的通知(国发201421 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
4、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 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
5、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三、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供应商请预先进行报名:5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 10 月 30 日起至 2018 年 11月 13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 9:0011:30 和下午 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 6梯 2 楼 217 室)登记报名并现金购买磋商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带 U 盘拷贝,购买采购文
6、件时请提交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的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校对)。四、磋商文件公示:如有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 6 梯 2 楼 217 室)。五、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点:2018 年 1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注:9时 00 分开始受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六、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 6 梯 2 楼 217
7、 室。七、谈判(磋商)时间:2018 年 1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八、谈判(磋商)地点: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 6 梯 2 楼 217 室。九、温馨提示:为方便后续成交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先登陆http:/ 话:0754-88982552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跃进路 27 号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电话:0754-88166891联系地址: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 6 梯 2 楼 217 室 7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一、项目概况:由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实施的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急除险过渡措施项目。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有边坡修整工程、堆体降水工程、临时覆盖工
8、程,库区覆盖面积约4.1 万平方米。工程预算价为 1470349.53 元,其中建安费 1381063.76,工程其他费用89285.77 元二、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3)拟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4)本项目不接受
9、联合体投标;5)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的通知(国发201421 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 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 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与中
10、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8三、项目主要技术参数及需求按照工程预算报告书和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施工图设计图纸中内容。四、商务条款要求1、报价要
11、求:本次采购预算价人民币 1381063.76 元为最高限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但低于最高限价 80%的须附有合理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2、质量要求:国家现行施工验评标准合格等级。3、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造价、包检测、包环保、包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的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式。4、完工期:中标人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45 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5、保修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6、合同签订: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7 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
12、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内支付合同价款(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 30%作为预付备料款,工程进度完成 100%后付至合同价 8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方应编制完成“工程结算书”,并编制完成工程竣工文件。工程结算经法定审核部门审核定案后由招标人拨足至定案造价的 95%,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付还(不计利息)。9第三部分 报价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 适用范围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2 定义2.1 “采购人”指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2.2 “采购代理机构”指北京市京
13、发招标有限公司。2.3 “供应商”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价文件并参与磋商的法人及其他组织。2.4 “合格的工程”是指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2.5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2.6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3 合格的供应商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磋商邀请函另有规定的除外);3.2 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14、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4 有满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本服务的相关许可文件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邀请函);3.5 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供应商的其他条件(详见磋商邀请函)。10二、磋商文件1适用范围1.1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报价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 磋商文件的构成2.1 磋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报价邀请函2)用户需求书3)报价供应商须知4)合同书格式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2.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等)。
15、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谈判响应。3.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3.1 磋商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供应商提出的各种问题。磋商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3.2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磋商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3.3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