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时代家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级(分类)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1、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季度、节假日前、长假复工后,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人员,排查本企业的事故隐患。2、来源于各种渠道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和治理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2、对一般事故隐患可按企业级、部门级、班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