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集团三大管理层主要权责划分办法(试行)1总则1.1为深化专业管理,适应集团组织机构调整和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明确集团三大管理层主要领导和部门分权范围和责任边界,规范管理秩序,共享信息资源,保证集团整体有序运作,根据2002年集团组织机构调整方案和企业纲领有关内容要求,特制订本办法。1.2 本办法发放范围为集团领导、专业集团总经理和成员企业总经理;集团总部各单位、专业集团各部门以及成员企业各部门须掌握与本部门有关的权责范围和工作流程。2集团三大管理层主要权责范围界定集团三大管理层主要权责是指管理主线贯穿集团总部、专业集团和成员企业三个层次,三大管理层有相应领导或部门履行的权责;仅限于集团总部的专项权责(如督查审计、证券金融投资等)或仅限于专业集团内部的专项权责(如工程管理、市场管理等),某一管理层内部的横向协调事宜或例外接受指令履行的权责不在此列。3三大管理层权责划分的假设前提是集团总部对各专业集团、专业集团对各成员企业的管理方式方法一致,遵循原则为:(1) 战略、投资和高层人事任免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