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排放尾气检测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机动车排放尾气检测二、办理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庆云县圣洁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庆云县尚堂镇双河工业园);庆云江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庆云县渤海路 10 号)。四、办理条件1、机动车所有人可以
2、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当地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申请机动车排放尾气检测。2、 实行 6 年内非营运轿车免上检测线 2014 年 9 月 1 日起,试行 6 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 7 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在这六年期间,非营运轿车所有人,需每 2 年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即交强险副本原件)、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车辆不需上线检测。上述车辆注册登记超过 6年(含 6 年) 的,按规定每年检验 1 次; 超过 15 年( 含 15 年)的,
3、按规定每年检验 2 次。目前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在市、县两级车辆管理所、交通管理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等场所,设置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窗口,方便群众就近快捷领取检验标志。3、其他车辆的年审标准(一) 营运载客汽车 5 年以内每年检验 1 次;超过 5 年的,每 6个月检验 1 次;(二)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10 年以内每年检验 1 次;超过 10 年的,每 6 个月检验 1 次;(三) 申请领机动车排放尾气检测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检测车辆,火花塞、空气滤芯、机油滤芯、汽油滤芯进行检查或更换。五、申请材料1、车主身份证复印件;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4、机动
4、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六、基本流程 1.带身份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检测站服务大厅缴费,领取机动车排气污染物定期检测外观检查登记表。2. 在大厅内填写检查登记表。3.停车至外检区域,把检查登记表交给机动车外检人员,打开汽车前盖检查,出示机动车登记证书,检查完成后,外检人员会在检查登记表上签字盖章,车主签字后交回到服务大厅。4.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录入。5. 车主携带行驶证排队准备进入尾气检测站检测车辆尾气。6.车辆开到检测站入口后,交由检测人员开进检测站验车,车主到出口等待。7.领到车后,把车开到一边,回到服务大厅出示行驶证取回机动车尾气检测报告(汽车年审要用)。8.尾气检测完成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根据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综发 2016 58 号)机动车类型 检测费 检验项目各类机动车尾气排放 120 元 尾气排放不区分柴油汽油八、办理时限即时办理。九、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庆云县融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庆云县迎宾路东首南侧);电话咨询:0534-3669888。(二)现场咨询:庆云江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庆云县渤海路10 号);电话咨询:0534-332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