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及其他物资验收流程使用单位对家具及其他物资进行初步验收,包括外观、数量、规格型号、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情况等。合同要求进行质量检测的,使用单位在家具及其他物资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后立即联系质检部门进行质量检测。质量检测合格再向国资处提交验收申请。不合格需按合同要求整改或退货。单台件价值 10万元以下批量价值 20 万元以下单台件价值 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元)40 万以下批量价值 20 万以上(含 20 万元)50 万元以下单台件价值 40 万元以上(含 40 万元)批量价值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使用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国资处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国资处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国资处组织监察、审计、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召开验收会议国资处出具验收报告固定资产建账财务付款职能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事业资产管理科 ) 办事地址:国有资产管理处(中心图书馆正门对面)205 室 联系人:袁代玲咨询电话:68251490意见反馈:注意事项:1.家具质量检测单位: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联系人:彭老师,13983679234。2.纤维及纺织品检测单位:重庆市纤维检验局,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89232611,1398328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