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拟申请环评注册公示江苏欣诺科催化剂有限公司委托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完成,计划向环保部门申请注册,根据信息公开要求,现向社会公示。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环保措施承诺新型催化剂研发中心及小试项目张家港市杨舍镇五新村(1)废气建设项目有组织排放的 VOCs、氯化氢、氨气达到相应标准要求通过楼顶的排气口(1-7#15 米)排放。建设项目无组织 VOCs、氯化氢、氨气排放量较小,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确定全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厂界为执行边界 100 米范围,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目前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点,今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
2、境敏感项目。在此条件下,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2)废水建 设 项 目 研发及小试过程无工业废水排放;新增员工生 活 废 水 400t/a,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环卫清运,远期接管至张家港市给排水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横河, 主 要 污 染 物 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 1 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排放。(3)噪声建 设 项 目 的 主 要 噪 声 设 备 为 生产设备, 在 噪 声 防 治上 , 选 用 高 效 低 噪 声 的 设 备 , 高 噪 声 设 备 均 合 理 布 置 于
3、厂 区 内 , 利 用 隔 声 、 减 振 、 距 离 衰 减 等 措 施 , 可 确 保 厂界 噪 声 达 标 。(4)固废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各种固废做到 100%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二次污染及其他影响。公示时间:2017 年 10 月 24 日10 月 30 日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建设单位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584463721环评机构联系人:景女士 联系电话:13405610960环保局联系电话:0512-58693965 传真:0512-58919786环保局通讯地址:张家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