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办事指南2016 年 1 月 12 日更新一、事项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二、办理内容市住建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内容变更。三、办理部门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办理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91 号)。 五、提交材料(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材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对或登记后退还)(一) 工程名称变更1、汕头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六份,表格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网址:)和原已领取的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2、变更工程名称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立项计划。(二) 建设单位名称变更1、汕头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表格
2、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网址:)和原已领取的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22、变更建设单位名称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证。(三)建设规模变更1、汕头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六份,表格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网址:)和原已领取的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2、变更建设规模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意见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变更建设规模后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或补充协议;4、变更建设规模后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5、变更建设规模后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6、变更建设规模后发改部门的项目立项计划审批文件,属招标项目的,应提交增加建设规模部分工程招标核
3、准函;7、变更建设规模后比原来规模增加的,增加部分要补交“散装水泥 专项资金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劳保费”等费用;8、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四)施工单位名称变更31、汕头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六份,表格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网址: )和原已领取的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2、变更施工单位名称后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变更施工单位名称后的项目建造师执业证。(五)监理单位名称变更1、汕头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六份,表格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网址:)和原已领取的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2、变更监理单位名称后的监理单位资质证书;3、变更监理单
4、位名称后的项目总监的注册执业证书。(六)合同工期(合同竣工日期)变更1、汕头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六份,表格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网址:)和原已领取的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2、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工期(合同竣工日期)变更补充合同(工期因故顺延的,无需办理变更手续)。(七)监理单位主体变更41、汕头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六份,表格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网址:)和原已领取的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2、解除原监理合同的证明材料;3、监理单位主体变更后新签订的监理合同副本一份、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任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省外监理企业应提交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
5、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广东建设信息网)打印的相关网页(含: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进粤分支机构情况、进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4、监理单位相关事项“承诺书” ( 原件,样本见“相关表格” );监理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样本见“相关表格” )5、属招标项目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6、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1、汕头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六份,表格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网址:)和原已领取的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2项目总监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样本见“相关表格” );省外
6、监理企业应提交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5(广东建设信息网)打印的相关网页(含: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进粤分支机构情况、进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3、属招标项目的,提供建设工程监理投标文件; 4、项目拟任总监的执业资格证书。属招标项目的,更换后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与中标监理单位的投标文件所确定的总监理工程师的主要条件一致;监理单位相关事项“承诺书” ( 原件,样本见“相关表格” )。(九)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变更1、汕头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六份,表格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网址:)和原已领取的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
7、师)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样本见“相关表格” );省外施工企 业应提交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广东建设信息网)打印的相关网页(含: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进粤分支机构情况、进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进粤特种作业人员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3、属招标项目的,提供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文件;4、项目拟任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项 目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类别,要与拟任项6目建造师的项目工程类别相符;施工单位相关事项“承诺书” (原件,样本见“相关表格 ”)。六、办理流程(一)申请人向我局办事窗口提交:本指南第五项要求的申报材料(按不同变更事项提交材料),对材料齐全的,由我局办事窗口出具材料接收凭证。(二)我局进行审查,并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申报事项。七、办理时限2 个工作日。八、收费标准无收费。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 8 号财政大楼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厅市住建局窗口咨询电话:88489801、88566513投诉电话:0754-8856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