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岸区花桥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公开栏现行生育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件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禁止违法生育。生育服务证领取须知夫妻双方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实行生育审批,由群众自主安排生育,群众确有需要的,发给生育服务证 。一、发放条件一方户籍在本市或常住在我市的夫妻,符合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条件的。二、领取地点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村(社区) 、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三、所需资料无。四、发放程序可由村(社区)计生专干上门登记发放,也可由本人前往领取地点登记后领取。五、收费不收费。生育证办理须知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
2、在湖北省,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可提出生育证办理申请,经批准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一、申请条件(一)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生育证:1.夫妻双方的两个子女中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2.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3.再婚夫妻婚前有两个子女或者婚前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时,合法收养的子女不计入子女数。(二)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生育: 1.属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2.故意致婴儿死亡的;3.自报
3、婴儿死亡,但没有死亡证据证明的;4.遗弃子女的。二、所需资料夫妻双方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办理生育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基本资料1.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1 份;2.夫妻近期 2 寸免冠合影照片 1 张;3.生育证申请表1 份。(二)符合再生育条件,有以下情况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料及复印件1.子女中有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需提交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组织鉴定的鉴定结论。2.夫妻曾经生育过子女,但该子女死亡的,须提供该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3.其他符合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三、 生育证申请表领取申请人可到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
4、者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机构或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服务窗口领取生育证申请表 ;也可登录湖北省卫生计生门户网站()或武汉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下载生育证申请表和生育证代办委托书 。四、申请途径及方式(一)申请人可通过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申请,由村(居)计生专干将办证相关材料提交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机构受理。(二)申请人可向夫妻一方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三)申请人也可登录湖北省卫生计生门户网站,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行政服务事项提交申请,并及时查看网上初审意见,经所属乡(镇)
5、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机构核查符合条件的,及时将申报资料原件送申报办证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机构进行查验。(四)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生育证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他人办理时,除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生育证代办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申请人申请的前提下,村(居)民委员会可提供代办服务。申请材料齐全的,代送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机构审核办理,办理完毕后由村(居)计生专干发放给申请人。五、受理、审批申请人提出办证申请时,应当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
6、处,对符合法定条件且资料齐全的,自申请人提交材料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决定,并免费发给生育证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机构应当场或者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资料齐全的,应出具生育证申请受理告知书 ;资料不全的,应出具生育证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应出具不予批准再生育决定书 ,同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六、遗失补办生育证如有遗失,持证人持有效证件可到原发证机关书面申请补办。原发证机关在核实当事人办证信息后,按原生育证号和审批日期补发证件,并注明“补发” 。七、 生
7、育证的撤回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撤销或撤回生育证 ,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同时办理好有关审批注销手续。(一)发证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发出的;(二)违反法定程序发出的;(三)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发出的;(四)申请人提供信息不实和虚假承诺骗取生育证的;(五)违反省条例规定,进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六) 生育证持有人在怀孕前离异、丧偶或者其他申领条件发生变化的;(七)依法应当撤销的其他情形。八、法律责任申请人不符合生育条件,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生育证生育的,依据条例相关规定,按违法生育处理。独生子女父
8、母光荣证办理须知一、办理对象子女在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前出生的,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女方年龄 49 周岁以下。二、办理流程1、夫妻双方到户籍地或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登记表 ;2、村(社区)或所在单位初审; 3、街道计生科(办)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提交材料1、夫妻双方结婚证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夫妻双方工作单位或户籍地(人户分离的现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的证明;3、独生子女和父母的合影 2 寸彩照 1 张;4、再婚夫妻还需提交再婚一方的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户籍地或现居住地
9、街道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条件标准1、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是我街户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1)扶助对象夫妻一般应在 193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 49 周岁;(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3)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2、特别扶助金的发放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未再合法收养子女的纳入特别扶助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 560 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未再收养子女的纳入特别扶助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 400 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企业退
10、休职工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一、奖励对象为 2001 年 1 月 1 日以后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国有和区属以上集体企业职工,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政发19951ll 号)以来,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退休时按统帐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4、领取的养老金中未包含计划生育奖励项目(指不包含加发 5退休金或补充养老保险计生奖励) 。符合上述条件的,在企业改制中与所在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
1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原国有和区属以上集体企业职工。二、标准:对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退休时按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且领取的养老金中未包含计划生育奖励项目的企业退休人员,由企业一次性奖励 3500 元;对长期停产或破产等企业无力支付该项奖励的,按隶属关系,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解决;企业主管部门确无力解决的,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三、其它事项以(鄂政办发2007116 号)文为准。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一、奖励对象:1、具有我区户籍且未在外省市享受同类奖励;2、只生育(含依法收养)1 个子女
12、,并领取了 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2001 年 1 月 1 日以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退休,领取的养老金中未包含计划生育奖励项目,或者年满 60 周岁未领取养老金的;4、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县属以上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二、申报方式: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进行申报。三、标准:按政策每人 3500 元农村独生女户、双女结扎户子女中考加分一、优录考生条件申请中考加分优录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考生及其父母户籍不在我市,且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2、考生父母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或独生子女证 )
13、的独女户女生、父母一方实施了绝育手术的双女户女生;3、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我市流入人口,且办理了我市居住证(或暂住证 ) ;4、考生取得我市学籍。二、需提交的证件、材料1、考生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2、考生父母办理或双方合办的,且在我市查验过的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若考生随父在我市就读,其父亲不能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可出具在我市办理的居住证 (暂住证) ;3、独女户考生,须出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双女绝育户女生,须出具父母一方的绝育证明。三、优惠政策独生女户、双女结扎户子女在报考市辖区范围内高中学校时,可申请享受在中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 5 分录取的政策性照顾。“两非”案件举
14、报及奖励制度1、充分发挥群众在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和提供线索。2、对举报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终止妊娠和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问题的,做好保护性保密工作,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3、举报的内容相关部门尚未掌握且查证属实的,由区卫生计生委给予举报人一次性 2000-5000 元人民币奖励。4、认真做好举报和案件线索的处理,区卫生计生委、区食药监局按部门职能及时依法查处群众举报的问题和案件线索。社会抚养征收标准1、城镇居民违反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3 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2、农村
15、居民违反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3 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前款当事人的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核实的,按其年实际收入的 3 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当事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以第一款、第二款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多生育的子女数为倍数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严禁婴儿落户与计划生育证明挂钩,严禁违规收取计划生育押金、保证金。省、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门户网站网址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http:/ 武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http:/ 江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http:/ 花桥街道办事处: http:/ 51900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