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幼儿园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幼儿园名称:第三条幼儿园地址: 第四条幼儿园的性质。幼儿园的性质:本园为自愿举办,对学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第五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六条幼儿园自愿接受上杭县教育局、上杭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七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第八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理)事(以下简称董、理事)(三)有权查阅理 (董)事会(以下简称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九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 万元;出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