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法人承诺书本单位在申请办理:项目 : , 建设地址: 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过程中,认真阅读和知晓相关审批和监管机关在系统平台上公布的或办理过程中告知的全部内容,现郑重做出如下承诺:一、严格按照规划许可要求和已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内容履行相关义务并负责组织实施,及时补缴政府土地收益,绝不拖欠。二、建设资金已经落实,为 万元。并且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建设资金,不发生拖欠工程款等违规行为。三、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完成各类评价评估工作,并在建设工程中落实相关要求和措施。四、严格按照经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其中,新建、扩建项目和现状改建项目在
2、建筑底板施工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内部改造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在正式施工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五、在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已按要求落实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征收房屋的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现场供排水、施工用电、临时设施和施工道路等施工、生活配套条件已具备。现场无违法开工及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六、严格遵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建筑质量、施工安全等有关规定,以及参建各方已制定的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进行施工作业。七、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工作,如实反映建设项目进展情况,配合提供工程建设相关资料。以上为我单位真实且自愿承诺的内容。我单位同意向社会公开,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有违背,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接受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按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接受停工整改处理,整改符合规定后,再继续施工;接受管理部门撤销已批准的相关行政许可或合格证书的处理。建设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