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患者病情评估管理制度依据国家卫生部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试行)以及病历书写规范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明确规定对患者进行评估工作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护士,或者经医院授权的其他岗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实施。(二)、医院制定患者评估的项目、重点范围、评估标准与内容、时限要求、记录文件格式、评估操作规范与程序。(三)、患者评估的结果需要记录在住院病历中,用于指导对患者的诊疗活动。(四)、医院职能部门定期实施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管患者评估工作,对考核结果定期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保证医疗质量。(五)、医师对接诊的每位患者都应进行病情评估。重点加强手术前、麻醉前、急危重患者的病情评估、危重病人营养评估、住院病人再评估、手术后评估、出院前评估。 (六)、医师对门诊病人进行评估时要严格掌握住院标准,严格按照患者的病情作为制定下一步治疗的依据,严禁将需住院治疗的病人进行门诊观察治疗。假如门诊医生决定需要住院的患者拒绝入院治疗,医生必须做好必要的知情告知,详细告知患者可能面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