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编制依据1.1公司成品保护实施细则NCMD/ Q7.5.5-C-2007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所有分包方(包括业主指定分包方),任何按合同及协议进入现场的分包均必须遵照执行。三、程序3.1成品保护的责任各分包方项目经理为其所施工工程范围的成品保护直接责任人,分包方应设成品保护检查员一名,负责检查监督已方施工范围的成品保护工作。各分包方的施工员根据责任制和区域划分实施成品保护工作,负管理责任。 3.2成品保护的期限 各分包方从进行现场施工开始至其施工的范围竣工验收为止均处于成品保护阶段,特殊专业按合同条款执行。3.3成品保护的范围 3.3.1工程设备 锅炉、高低压配电柜、水泵、空调机组、电梯、制冷机组、通风管机等。 3.3.2结构和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工序产品 墙面、顶棚、楼地面装饰、外墙立面、铝合金窗、木门、楼梯及扶手、地下室及屋面防水等。 3.3.3安装过程的工序产品 消防箱、配电箱、插座、开关、暖气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