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扬尘治理承诺书1.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制,并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经理为扬尘污染控制第一责任人。2.项目部要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经总监签字、监理组盖章确认。3.建设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期、环保措施、举报电话等内容。4.市区、镇区及主要道路的工地周围必须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围墙或围挡(禁止使用单层彩钢板),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可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对围挡落尘应当定期进行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5.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覆盖;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在建成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严禁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临时性的人工搅拌,以及特种类型的混凝土,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除外)。6.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