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发展工作细则江苏省作家协会章程规定“凡赞成省作协章程,发表或出版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学创作、评论和翻译作品者,从事文学编辑和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者,由本人申请,团体会员单位推荐或省作协会员二人介绍,经专家评议,省作协书记处会议审议批准,即为省作协会员” 。为更好执行上述规定,力求做到评审标准统一,评审程序科学,评审纪律严明,特制定本细则。一、申请条件(一)申请入会者应是户籍在江苏省的公民、驻江苏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中央驻江苏企业或单位以及长期在江苏省内工作、居住的人员等。(二)申请入会者一般应为江苏省设区市作协及其它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江苏省设区市作协包括:南京市作协、无锡市
2、作协、徐州市作协、常州市作协、苏州市作协、南通市作协、连云港市作协、淮安市作协、盐城市作协、扬州市作协、镇江市作协、泰州市作协、宿迁市作协。其它团体会员单位包括:江苏省公安作协、江苏省金融作协、江苏省电信作协、江苏省网络作协、江苏省青少年作协、江苏省散文学会、江苏省大众文学学会、江苏省企业作协、江苏省电力作协。(三)江苏省省直机关单位、驻苏现役军人和驻宁高校工作人员2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按照章程要求,经两位省作协会员推荐,直接向本会提出申请。(四)申请者须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或全国主要原创文学网站上发表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文学作品,并有独立创作且结集出版的文学作品集,或长期从事文学编辑、教学、
3、组织工作,成绩突出。1、主要从事文学创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或省级以上报纸发表文学作品:中篇小说(包括报告文学)3 篇以上;或短篇小说 5 篇以上;或散文20 篇以上;或诗歌 20 首以上; (2)出版发行文学专著、长篇小说 1 部以上,或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文学作品不少于 20 万字;(3)在有影响力的文学网站上,发表订阅量(数)3000 以上原创完本文学作品不少于 100 万字; (4) 在有影响力的文学网站上,发表订阅量(数)1000 以上原创完本文学作品不少于 50 万字,且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作品,或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报纸发表文学作品
4、不少于 3 万字;(5)影视、戏剧作品参照以上发表和出版条件,影视、戏剧作品公演或公映视同发表。在全国重点文学期刊转载、发表文学作品,或取得省级以上重要文学奖项,对发表数量不作硬性要求;2、主要从事文学理论评论工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和学术期刊、报纸发表理论研究与批评作品不少3于 10 万字,或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文学理论研究与批评著作。3、主要从事文学翻译工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有独立翻译出版的文学著作 1 部以上,或在专业学术报刊和省级以上文学期刊、报纸发表独立完成的翻译作品不少于 15 万字。翻译作品须为近期译作,中译外、外译中均可。4、主要从事文学编辑、教
5、学工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应岗位工作 5 年以上,发表或出版过一定数量的文学作品。5、主要从事文学组织工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在地市级以上文联、作协担任领导职务或专职从事文学组织工作 3 年以上,在县级以上文联、作协担任主要领导职务 3 年以上或专职从事文学组织工作 5 年以上,发表或出版过一定数量的文学作品。二、申报材料(一)所属团体会员会员证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江苏省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1、 申请表纸质表格一式两份,由本人如实填写(可用电脑打印) ;推荐意见栏须填写介绍人意见或团体会员单位推荐意见,同时加盖所属设区市作协或其它团体会员单位公章。2
6、、提供 3 张两寸证件照(2 张直接贴在表格上,1 张用于办理会员证) 。3、 申请表电子版以所在市+姓名格式命名, 发送至。(三)申报材料详细目录清单。4(四)申报作品:1、结集出版的文学创作、理论评论专集:请提供本人所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文学专集的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以及中国版本图书馆在版编目(CIP)数据打印件(查询网址 ),并提供有代表性的个人文学专集 1-2 部(原件、复印件均可)。2、期刊、报纸发表的文学创作、理论评论作品:请提供在全国公开发行文学期刊或报纸上所发表的代表性作品(原件、复印件均可) ,不少于 5 篇且不少于 10 万字。如非原件,请提供作品发表当期刊物封面(或当日报
7、纸版头) 、目录及作品全文复印件。其他刊发作品请开列作品目录,注明发表时间,刊物报纸名称,作品名称、体裁、字数。3、其他:网络作品:请提供在有影响力文学网站上发表的原创完本文学作品不少于 10 万字(打印或提供已出版的作品原件) ,并注明发表时间,网站名称、作品点击量或订阅量(给出可直接查询的网络链接) 。网络发表作品须符合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申请者须拥有作品著作权;影视、戏剧作品,请提供文学脚本、相应影像材料和公演、公映证明;翻译作品,请另附不少于 20 页的所译作品原文复印件。(五)获奖情况及作品影响:请提供地市级以上重要文学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笔会、论坛等奖项除外)。作品被省级以上文
8、学选刊、文艺理论刊物选载及评论情况,请提供相关文字材料。从事文学翻5译、编辑工作者请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寄交江苏省作家协会联络部。三、申报审批程序(一)江苏省作家协会每年审批一次新会员。(二)省作协联络部每年 6 月至 9 月集中接受入会申请。个人申请者及团体会员推荐应于 9 月 30 日前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申报人员名单经汇总后反馈给各团体会员单位以书面形式盖章确认,材料不全或逾期申报者,不列入本年度新会员评审范围。(三)经过各市作协确认的申报材料,省作协联络部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确认各市作协推荐手续完整;核实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对不符合标准的申报材料将在申请
9、入会人员情况一览表备注栏目中说明。(四) 按照创作门类分为小说组、评论报告文学组、诗歌散文组、影视网络文学组四个大类,并从评委专家库中抽选评委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专业评审工作在 11 月 30 日前完成。(五) 省作协书记处审批新会员入会名单。评审结果在“江苏作家网” 进行公布,并向各团体会员单位下发书面通知及入会申请表附表用于存档。(六) 评审结果公布一周后,联络部以书面形式对新发展会员本人进行告知,通知其办理入会手续。每位新会员需主动缴纳会费,每年会费为人民币 25 元整。四、其他有关注意事项(一)符合本细则规定的条件仅表明具有申报资格。6(二)申请者可从江苏作家网自行下载江苏省作家协会入
10、会申请表 ,或向所属市作协、省作协联络部领取。(三)申请者可以由所在市作协、团体会员单位推荐或两位省作协会员介绍,但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市作协、团体会员单位审核盖章。(四)申请表所填报信息及申报作品,须真实有效。提交的复印件材料需携带原件至推荐团体会员单位、审核部门进行审核并盖章确认。各市会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各市作协负责审核,省直机关、驻苏现役军人、驻宁高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省作协联络部负责审核;(五)申报材料在当年度评审期限内有效,一律不予退还。未获批准并再次申请的,须按照本细则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 50 号省作协联络部(注明申报会员)邮编:210019 电话:025-86486012邮箱:附件:江苏省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江苏省作家协会2018 年 6 月 4 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