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放射性粒子的保管使用制度根据放射性粒子组织间近距离治疗肿瘤规范制定本制度。一、 请领手续:(一) 由科室负责人根据病人治疗计划,提前三天向采购部门提出购进粒子的种类、活度和粒子数量的计划。(二) 临床医生凭科室负责人签单请领粒子,并办理书面出入库手续,认真核对粒子数目和检验标签说明书。(三) 临床使用医生在核对治疗计划后,按治疗登记册要求逐项填写使用登记册内容并报科室负责人共同签名。二、 保管使用手续:(一) 放射性粒子和使用登记册由专人、设专柜双人双锁保管,并有明显放射性标志,使用前后要填写使用记录并签名,科室负责人要核查,保险柜外的剂量率不应超过2.5Sv/h。(二) 放射性粒子出库后,要立即装入带有屏蔽的植入装置内,余下粒子放入铅罐内,抽查总数的10活度,偏差5时及时上报科主任。(三) 装有粒子的植入装置在消毒前要贴标识,并与护士办理交接手续。(四) 按消毒条件要求进行消毒,消毒后放专柜保管,不准裸露放置在科室内。(五) 任何人不准私自转借,购进放射性粒子,绝不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