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揭阳市高污染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范围的通告 为了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改善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为加强在用机动车污染控制,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加快淘汰“黄标车”等高排放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经揭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联合印发揭阳市高污染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范围方案 (揭市环2017250 号) ,我市从现在起将限制高排放机动车通行面积扩大至全市范围。现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一、限行对象本次限行对象是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即“黄标车”和没有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外地籍号牌机动车同样执行限行规定。对军车、
2、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环卫车暂不实施限行管理。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为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简称为“绿标车” ,持有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简称为“黄标车” 。二、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除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环卫车外,未取得“绿标”和取得“黄标”的在用机动车,除国道、省道及高速公路外,在全市范围内限制通行。限行时间为每天8:0020:00。三、违反限行规定处罚措施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全市范围内道路行驶的“无标车” 、进入限行路段的“黄标车”从严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
3、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 (公安部令第 123 号)有关规定,一次处200 元罚款,记 3 分。对同一辆黄标车同日在同一独立限行区内多次闯限行区的违法行为,只处罚一次;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现达到报废期限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三、环保标志发放机动车所有者凭有效证件(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机动车行驶证和排气检验合格证明到各机动车检测站或市政府办证大厅环保办事窗口免费申领环保标志。首次申领可不进行排气检测。四、营运“黄标车”管理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公交、出租等营运汽车,不得进入“黄标车”限行区。目前在“黄标车”限行区行驶的营运“黄标车”应尽快调整线路或淘汰、更新。五、上级另有规定,将另行通告。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