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宁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NCG2018(GK)-017招标 文件采购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宁中学代理机构: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编制时间:二一八年十月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2 目 录目 录 .2第一章 公开招标投标邀请 .3第二章 招标需求 .6一、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6二、工期要求 .6三、其他 .6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8前附表 .8一 总则 .9二 招标文件说明 .10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四 投标保证金 .14五 投标文件的包装、装订、提交、修改和撤回 .15六 开标和评标 .16七 投标无效的情形 .20八 法律责任 .21九 行贿犯罪
2、档案查询 .23十 询问 .23十一 质疑 .23十二 投诉 .24十三 授予合同 .24十四 验收 .26十五 政府采购政策 .27十六 其他事项 .27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29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36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36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72、授权委托书 .383、财务状况报告 .40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15、资格证明 .42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44二 资信及商务文件格式 .451、投标声明书 .462、投标人参标申请表 .483、中小企业声明函 .494、商务响应表 .515、节能环保产品 .526、其 他 .53三 技
3、术文件格式 .542、技术规格偏离表 .56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3 3、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574、安装、调试、培训 .58四 报价文件格式 .591、开标一览表 .602、投标分项报价表 .61五、中标供应商公告内容 .62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细则 .63一 总则 .63二 评标委员会 .63三 评标程序 .63四 评审一般规定 .65五 评审内容及标准 .65六 评审纪律和要求 .67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4 第一章 公开招标投标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宁中学的委托,
4、就其 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一. 采购编号:JNCG2018(GK)-017二. 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宁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 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五. 项目概况: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 述 预算金额(最高 限价) (万元)1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宁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140台 详见招标文 件第二章 70六. 投标人的资格: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5、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3.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4.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曝光台”中被曝光,处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5 (http:/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九.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 年 11月 22日 09:30(北京时间)十. 投标
6、文件提交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 26号三号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十一开标时间:2018 年 11月 22日 09:30(北京时间)十二开标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 26号三号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十三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8 年 11月 22日 09时 30分前交付方式:从投标人公司(单位)账户直接转到景宁县招标投标中心账户(以银行对帐单为准) ;收款单位(户名):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
7、: 浙江景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201000039238025(履约保证金交付方式请查看第三章前附表)十四其他事项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 6个工作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五联系方式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
8、负责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78-5083523 传真:0578-5093149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 26号三号楼)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6 2. 采购人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宁中学联 系 人:黄利荣 联系电话: 13884399299 地 址:景宁县环城南路 1099号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李小军 监督投诉电话:0578-5082958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团结西路 59号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宁中学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2018年 10月 31日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7 第二章 招
9、标需求1、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序号 货物名称 参数 单位 数量1笔记本电脑显示器 14” LED 全高清背光防眩光 FHD显示屏,分辨率1920x1080,屏幕 180开合CPU:Intel 第八代酷睿 i5-8250U处理器(4 核,1.6GHz 主频,6MB 缓存.14 纳米制程);内存:4GB DDR4 2400MHz硬盘:支持双硬盘, 128GB SSD+ 1TB SATA 硬盘;显卡: 集成 Intel高性能显卡无线通信:802.11ac 无线网卡及蓝牙 4.0定位设备:具有多点触控板摄像头:720P 高清摄像头接口:5*USB 接口(其中至少 1个 TYPE-C),VGA 和 H
10、DMI接口,RJ45, 麦克风&耳机组合接口,多合一读卡器电池:35WHr 锂电池;重量:1.7Kg(含电池)厚度:20MM材质:A 表面镁铝合金操作系统:Windows 操作系统服务:三年原厂上门保修服务其他:原厂光电鼠标,原厂笔记本包。验收时提供产品序列号以便查询原厂售后服务期限。台 140二、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 1个月内安装实施完毕并通过验收,交货地点为用户指定地点。三、其他4.1本项目所涉及的安装数量,招标时确认数量不一定准确时,按其中标单价和实际工程量结算。税收、人工费、安装费等一切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都需包含在报价中。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8 4.2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注
11、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布中标通知书,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自行承担。4.3 有关“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事宜可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785083523。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9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须知项目 内容、要求和时间1 项目名称 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宁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NCG2018(GK)-017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3 采购人 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宁中学4 采购代理机构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90天内有效6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资信及商务
12、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 肆 份7 答疑与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传真)提出澄清申请。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8 招标文件澄清或 修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日前9 投标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及地点提交截止时间:2018 年 11月 22日 09:30(北京时间)提交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
13、26号三号楼一楼)10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8 年 11月 22日 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 26号三号楼一楼)11 履约保证金 履约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缴纳时间:签订合同之前12 评审办法和细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细则”13 中标结果公告及 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发布,并发布中标通知书。14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5 招标文件解释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景宁
14、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16 招标需求及投标 人资格质疑 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宁中学 负责人:黄利荣联系电话:13884399299 17 其他事项质疑 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78-508352318 发布媒体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浙江政府采购网()等。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10 一 总则1. 适用范围1.1 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2.1.1 “采购人”系指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宁中学。2.1.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2.1.3 “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
15、具备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并报名参与项目投标的投标人。2.1.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1.5 “合同”系指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1.6 “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 ,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1.7 “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1.8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项目关键核心产品。3. 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3.1 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六”条的规定;3.2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保证金;3.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联合体说明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5.特别说明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