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预拌混凝土准入条件一、企业资质标准方面1.取得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2.注册资金: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3.企业主要人员:(1)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实验室负责人具有 2 年以上混凝土实验室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 人,混凝土试验员不少于 4 人;(3)工作人员信息需上传上网。4.技术设备:(1)具有 180 立方米/小时以上生产线 1 条,并具有专项试验室;(2)公司名下须有混凝土运输车 12 辆;(3)公司名下须有混凝土输送泵 2 台。二、企业场地及生产方面1.商混企业需有相对封闭的场地,最少不低于 20 亩。2.可生产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3.商混企业原材料及成品需报送界首市质安建材检测有限公司。4.商混企业需安装摄像头,实时全程监控生产视频,同步上报我市质安局。三、其他要求1.商品符合进境要求的混凝土企业,需在住建委网站上公示十五天,接受社会监督。2.商混企业需写出书面申请材料及承诺书,申请自愿接受界首市质安局监管,服从并配合界首市质安局工作,严格按照阜建质201518 号文件执行。